为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以创业促就业,促进从事互联网营销的残疾人创业增收,根据安康市残联《2021安康市残疾人教就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安残联发[2021]52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1年对全区30名残疾人进行自主创业扶持。通过实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鼓励引导和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各镇办要对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对象应报尽报。若人数超出,将按照申报时间顺序依次顺延下一年度上报。

(二)2021年对全区5名残疾人进行电子商务扶持。通过实施扶持残疾人电子商务,促进从事互联网营销的残疾人创业增收。

二、申报范围

(一)自主创业扶持对象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自主就业创业包括残疾人自主创业和残疾人灵活就业。

残疾人自主创业: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

残疾人灵活就业: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包括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摆摊设点、废品回收

(二)电子商务扶持必须同时满足:具有汉滨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从事互联网营销的残疾人,包括电商主播、直播带货、直播销售员、互联网信息审核员、小微信贷员、注册半年以上且交易10单以上的微商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扶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或从事个体者经营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法且具备可持续经营的潜力。

1.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人员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3.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1)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

(2)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

(3)在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

(4)获得省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二)电子商务扶持每人每年5000元。

四、申报材料

(一)残疾人自主创业申报资料

1.《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3.残疾人证复印件二份;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5.从事农村种、养、加证明(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

6.一寸纸质版免冠照片张和电子版照片份;

7.获奖的证明、材料二份。

(二)残疾人电子商务申报资料

1.电子商务助残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3.2021年度销售流水单最少十份。

 、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相应项目《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向镇(办)残联提出申请,镇(办)残联进行初审、并在当地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上报区残联。

2.对于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由区残联按标准兑付扶持资金。

 申报要求

1、镇(办)残联应当对项目申报的完整性、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对通过弄作假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除如数扣回或追回扶持资金外,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请各镇(办)残联务必于 9月 20日前将所需资料报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公示时间

2021826日至9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

向区残联反映,监督电话:3213833            

                      

 

                    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