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安康市2021年残疾人助学项目实施方案》(安残联发〔2021〕52号)精神,现将2021年残疾人助学项目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资助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资助困难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资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生活补助等;实施“资助困难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对困难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用于补助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通过开展残疾人助学,提高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定就学率,减轻困难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的家庭负担。
二、实施对象
(一)资助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和已在校(含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二)资助困难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的对象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困难残疾大学新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当年录取报到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纳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标准及用途
(一)资助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每人每学年1000元。2021年全区资助40名,区残联根据上报资助残疾儿童的数量,进行统筹安排,凡符合资助条件且2021年未享受的,下一年度优先享受。
(二)资助困难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报送时间
请各镇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送区残联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正公开。区残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资助对象进行公告公示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镇(办)、村(社区)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镇、村政(村)务公开栏或项目实施地设立固定的信息公告牌、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5天。
(二)各镇办残联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扶残助学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参与到扶残助学活动中,使更多的残疾家庭受益。
(三)区残联对资助名单进行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六、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6日至9月5日,监督电话:3213833。
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