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发〔2020〕35号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汉滨区科技局、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旬阳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0〕136号)要求,为推动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成效,营造双创良好生态环境,打造“双创”升级版,现就组织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通知所指众创空间是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以创业团队、创业项目和创业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由独立法人主体运营管理,通过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的创新创业载体。省级众创空间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运营主体为在安康市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实际运营时间满12个月。
2.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众创空间,原则上应为市级众创空间。
3.拥有固定的创业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
4.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年入驻的企业和团队15个以上。至少有3个典型孵化案例。
5.具备专业孵化服务队伍,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至少有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2名专兼职创业导师。
6.搭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每年开展创新创业交流活动不低于10场。
7.服务对象应以科技型创业团队或成立不满36个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为主。其中,在众创空间地址工商注册并实际入驻的小微企业(高校为运营主体的入驻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
8.按要求上报火炬统计数据,且数据真实完整。
9.经济久发达地区的省级众创空间,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2020年5月20日前,登陆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kpt.sstrc.gov.cn),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2.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在线审核推荐。
3.集中评审。在线申报截止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实地考察,通过认定的纳入省级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体系。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申报,特别是做好已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
2.申报单位应对填报数据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单位、空间入驻企业/团队自主注册账号。在线注册、申报操作具体流程详见陕西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家宁 陈 超 3221022 3316378
技术咨询:张仁杰 029-88857950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