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发〔2020〕13号
汉滨区科技局、各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旬阳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的通知》(陕科发〔2020〕4号)、《安康市科技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安科发〔2020〕8号),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科技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陕科函〔2020〕25号)精神,现就征集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科技贷款贴息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安康市内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纳入科创板培育库企业。
二、支持政策
补偿方式:贷款贴息;
贴息标准:科技贷款利息额(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科技贷款利息)的20%,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与多个合作银行的科技贷款,只补贴一次。
三、申报条件
1.所开发的药品、检测、防控装备及产品已取得行业生产许可,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得到应用;
2.与合作银行发生科技贷款业务(省科技金融合作银行名单见附件1),2020年上半年已使用并发生贷款利息支出;
3.科技贷款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4.企业科技贷款利息按期支付,不存在欠息、贷款逾期等违约行为。
四、项目申报提供材料
1.贷款贴息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所开发的药品、检测、防控装备及产品已取得行业生产许可,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得到应用;
4.与贴息项目有关的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5.经银行审核认可的收息凭证。
五、有关要求
1.申报程序。请各县区科技局、安康高新区、旬阳高新区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板培育库企业科技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企业项目材料准备完毕后,须报各县区科技局初审后,统一上报市科技局。
2.项目受理方式。3月份至6月份,全程受理各县区推荐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无此内容时填“0”。企业项目申请书盖章扫描,相关证照、证书、合同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所有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文件名构成:“XX企业名称+科技贷款贴息”),电子申报,暂不受理纸质资料。项目纸质备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项目材料接收邮箱及联系人。
邮 箱:ankangkjgxk@163.com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成家宁 陈超 3221022
附件:1.科技金融合作银行名单.docx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日